接香港敦豪通知,巴西海关规定,所有以私人名义进口的货件,同种产品的数量不能超过3个,否则海关将拒绝清关而直接安排货件退回发货地(退件前不会有任何通知),所产生的一切运费均由发货人承担。同种产品数量如果超过3个,只能通过公司并以正式清关的模式进口。 如货件需正式清关,则收…